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9日10时至结束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宁波市海曙区尹江路185弄荣安世家17号3幢202室的房地产(含固定装修,不包含可移动物品)。具体如下:
1.变卖对象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恒一城市广场1栋4单元407室。不动产权证号:甬房权证私新字第P200316042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为42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34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11.07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2.土地权证号:甬海国用(2003)字第26217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5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至2070年3月31日。
3.变卖对象所在的房屋总层数为10层,拍卖标的位于第2层,房屋目前空置。
4.上述拍品情况介绍及供参考,一切均以拍品现状为准,本院对已知及未知瑕疵均不负责,买受人竞买视为接受该拍品的一切现状及瑕疵情况。
特别提示:
1.变卖成交后,法院将在一个月内协助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
2.限购政策需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因不符合购买条件产生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 可能存在的欠缴费用如物业费、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变卖成交后,买卖双方根据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税费。税费具体金额需买受人自行向相关税务部门核准;缴税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房屋交易时所产生的全部手续费用等,本院不负责协调。应由出卖人负担的税费先由买受人垫付。
5.该房产所属户籍问题、学区问题不在法院协助范围(法院协助产权过户),原户籍是否迁出、是否在学区范围内等问题需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
6.根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法拍房”交易相关政策适用的备忘》中相关要求,“法拍房”受让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需按照宁波市限售政策规定限售两年。
整体变卖,按现状交付。
起拍价:52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于变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携带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到我院办理委托备案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变卖当天不接收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浙江同伦拍拍”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期间,统一看样时间为2022年2月7日上午10:00-11:00,看样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尹江路185弄荣安世家17号3幢202室。有意者请拨打联系电话:400-828-4666进行看样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同伦司法拍拍”自助预约,(抵达现场后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携带身份证现场进行看样登记,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疫情期间现场看样,必须符合防疫要求,请携带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并全程佩戴好口罩,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感谢您的配合!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本次变卖适用线上报名,在变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起拍价即为变卖保留价。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手续费用等。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等,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买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6232520010001577157,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并在缴款后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00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变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
疫情期间到达法院办理业务,必须符合防疫要求,请携带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全程佩戴好口罩,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感谢您的配合!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24万)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象山精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
看样请联系浙江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400-828-4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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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00号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网址:http://www.nbhsfy.gov.cn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4日